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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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报价人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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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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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事务所执业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的营业执照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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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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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五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承担过两个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业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务(以决算报告或业务完成审计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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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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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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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委任的主要人员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时间)存在行贿犯罪行为;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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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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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负责人(1人) :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或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至少完成一条高速公路工程项目竣工决算报告编制业务或竣工决算审计业务。
(2)专业服务人员(2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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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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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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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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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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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供应商可最多响应__2__个标段,且允许中__1__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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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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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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