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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凤城市水利局 委托,对 凤城市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项目(项目编号:LNTYCGDD20202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1 凤城市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项目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第一标段:蓝旗镇渠系建筑物改造;沙里寨镇泵站、板涵、渠首护坡;白旗镇拦河坝、渠道、渠系建筑物改造。 1 02 凤城市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项目 执行对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等相关扶持政策 第二标段:大堡乡、草河街道、弟兄山镇、鸡冠山镇渠系改造,东汤镇灌溉大口井工程。 1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二标段973,900.00元 二标段973,9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1.投标单位应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资金等方面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6.2.投标单位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施工经验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优良。 6.3. 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为有效期内); 6.4.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6. 中标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0年6月22日起至2020年6月29日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16:00,北京时间),超出此期限,一律谢绝领取; 2、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报名室; 3、领取文件方式:现场领取及电子邮件; 4、采购文件售价:免费。 5、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5.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5.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注:1、上述材料需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上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要求清晰留存,原件审查后返还)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资料提供不全者将谢绝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2、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谢绝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报名及领取采购文件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未到场的、没有按上述资料提供资料或资料提供不全的、经审查提供无效资质证明材料的、有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3、疫情防控应急响应期间,供应商可采用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获取采购文件。以上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件主题“凤城市2020年省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奖补资金项目”并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所有证件原件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后致******。领取文件时间以收到符合要求的电子邮件时间为准,磋商会议当天须提供上述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两套。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7月6日14: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开标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凤城市石桥路35号凤城市新东方大厦四楼),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6月19日至2020年6月29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凤城市水利局 联 系 人:赵大鹏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丹东市振兴区春二路15号 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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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天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6月19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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