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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丹东市抚丹线大兴至东高铁路平交道口段维修改造工程已由丹东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抚丹线大兴至东高铁路平交道口段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丹交发展[2020]19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本项目的施工招标人为凤城市公路管理段(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1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丹东市抚丹线大兴至东高铁路平交道口段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概况:该工程位于省道抚丹线(原乡道张关线)丹东市凤城市境内,全长4.037公里,包含3段公路与铁路平面交叉路段,其中铁佛道口起讫里程桩号为K35+200-K36+680,长1.48公里;导木沟道口起讫里程桩号为K39+600-K40+518,长0.918公里;石城部队道起讫里程桩号为K41+540-K43+179,长1.639公里。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合同段。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 共计6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7月10日,计划交工日期:2020年9月10日。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资质 等级 1、投标人须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财务 投标人在2019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大于1 企业 业绩 近三年(指交工验收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1项合同额不少于500万元的二级及以上等级的(新建、改扩建或改造)公路工程施工项目; 注:(1)如投标人是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从业单位,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均以“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录入并通过审核的信息为准,其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体现的但系统网站中未载明的企业业绩信息在评审时均不予采信;(2)如投标人未列入交通运输部或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主办的“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则企业业绩及其考核指标以企业业绩证明材料(企业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合同文件中体现考核指标的关键信息页、交工验收证书)中载明的信息为准,同时还必须提供官方网站中标公示页。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时提供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原件。 企业信誉 投标人应具有“辽宁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备案信用中心机构”核发的信用报告BBB级及以上等级的信用报告且在有效期内(有效期的截止日不得早于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 主要 人员 1、项目经理(1名):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且证书目前必须注册在投标人单位,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2、项目总工(1名):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2011】114号)要求,投标人如应通过名录对其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则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2)被责令停业的,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1投标保证金金额:2万元人民币。 4.2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递交(详见招标文件具体规定)。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6月11日至 2020 年6月15日,每日上午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 14 时至 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总工的职称证书、项目经理的二级建造师证书(公路工程专业)、交通运输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中必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或经办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上述所有资料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1份)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1招标人将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同时,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招标人统一解答。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 7月3日13时 3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3时 00 分至13时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收。 6.4投标文件应由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5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评标办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本招标公告附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丹东)(******)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可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有关规定向招标人提出。 招 标 人:凤城市公路管理段(凤城市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凤城市邓铁梅路 联 系 人:赵工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仁合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 邮政编码:110006 联 系 人:闫雪竹 李阳 联系电话:******-83 2020 年6 月
1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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